微信真“霸道”?商号未批 先告侵权
腾讯的明星产品微信目前拥有5亿活跃用户,并在生活的各处都已经进行了无缝融合。然则名气越大,闹出来的糟心事也就越多。
在近日,就有一家广东顺德微企冒用了“广东微信”作为名号。这可不得了了,被人们日渐熟悉的社会服务类腾讯微信来说,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。因此腾讯公司将该企业告上了法庭。
该案二审在佛山中院审理。作为上诉人的“广东微信”当庭诉苦,称他们这些微型企业并非腾讯等“巨无霸”的竞争对手,而且“微信”一词已经具有公众性,不能由一个公司独占,腾讯的行为实际是“垄断”。
不过据小编查询商标注册发现,实际上腾讯公司的“微信”申请了第45类社会服务类商标,直至2016年2月14日都未被批复,而是处于“商标驳回复审中”。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微信商标的使用并没有法律效率。
腾讯公司则称广东微信公司未经腾讯方面授权,存在三个方面的侵权行为:一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微信”字样展开业务;二是在其官网www.mamaweb.cn中,未经授权使用“微信”及“微商会”字样;三是在其办公场所突出使用“广东微信”字样,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。
腾讯公司则认为,广东微信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攀附了微信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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