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邓州:批捕一起出售域名助人诈骗案嫌疑人蒋飞龙
网络买卖域名、提供服务器是一种商业行为。明知对方是利用假网站进行诈骗,还帮其进行维护,也构成诈骗罪。近日,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蒋飞龙批准逮捕。
蒋飞龙是湖南省邵阳县一名自由职业者,中专毕业后自学网络计算机技术,后在网上销售域名、网络服务器。明知购买者购买域名用于诈骗,仍提供域名、服务器,并帮助购买者制作、维护诈骗用的“钓鱼网站”。
今年4月28日,曹某的手机上收到一条中奖短信。短信称曹某被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《出彩中国人》栏目组后台系统抽取为二等奖幸运用户并获得13.8万元的创业基金和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。同时,短信还提供了一个网址链接。曹某按网址链接登录网站后,依步骤登记了个人信息。随后,曹某收到了“400”开头的客服电话确认了曹某的中奖情况,对方要求曹某先缴纳手续费和其他费用,然后再领奖。曹某先后通过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近19万元后,对方承诺给其寄发奖品,后无音讯。曹某再也联系不上对方,遂报案。
邓州市公安局立案后经侦查查明,曹某登录的中奖网站系犯罪嫌疑人吴日创(另案处理)实施诈骗的“钓鱼网站”,而该网站的域名、服务器是他通过网络向蒋飞龙购买的,而且由蒋飞龙负责维护。邓州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蒋飞龙批捕。
检察官说法
邓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文波介绍,近年来,利用“钓鱼网站”实施诈骗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手段,其幕后的网络技术支持成为这一犯罪有力的助推黑手。本案中,蒋飞龙虽然没有具体实施诈骗,事后也未分得诈骗的赃款,但在明知吴日创购买域名用于“钓鱼网站”实施诈骗的情况下,仍为吴日创提供域名、网站服务器,制作、修改、维护诈骗网站的行为同样违法。(正义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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